口頭、Email、書面、線上訂單…等各式洽詢皆不保留檔期,須於訂金繳付後才會提供檔期保留服務,未付訂金者不保留檔期。
- 如遇颱風(依縣市政府公告停班為準),因而導致場地之使用取消或變更,得與本中心重議檔期,或將訂金轉為保留款,無限期使用。
- 已付訂金,改期或取消檔期
- 異動以一次為限,需於使用日 7 日前以書面向本中心申請,異動後須如期使用,再有異動將不予受理。
- 使用日(含)前3天內,不接受申請單位以任何其他理由取消合約或要求另議檔期異動,亦不退費。(例:申請使用日10/15,則10/12~10/15 要求取消或延期均不與受理亦不退費。)
- 除第一項原因外,申請單位以任何理由取消合約或要求另議檔期,經核准後始得延期一次,費用不退還,將保留折抵下次租借。違者收取 50%違約金。
- 產投單位申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之產投課程標案,經公告核定通過後,不接受申請單位以任何其他理由取消租用合約,取消租借者視為違約,訂金沒入。
- 美食中心餐點支付訂金後,始能籌備餐點相關事宜,餐點於活動開始三天前取消不納入違約金之計算。
異動政策圖示:

※填寫租用異動申請 https://goo.gl/phggSr